3.讓棗推梨——禮讓
孔融德才兼備,被后世蘇軾譽為“人中之龍”
(當代·郭慕熙《孔融讓梨圖》)
泰幼敏悟。年數歲時,祖母集諸孫侄,?散棗栗于床,群兒競之,泰獨不取。問其故,對曰:“不取,自當得賜。”——《南史·王泰傳》
孔融兄弟七人,融第六,動有自然之性。年四歲時,每與諸兄共食梨,融輒引小者。大人問其故,答曰:“小兒法當取小者。”由是宗族奇之。——晉·張隱《文士傳》? ? ???
原文大意:王泰從小就聰明穎悟。剛剛幾歲的時候,一天,奶奶召集起孫侄輩們,把成熟的棗子和栗子撒在床上,孩子們看到后立馬爭相哄搶,唯獨王泰一個也不拿。別人問他原因,王泰回答說:“不用去搶,長輩自然會分給晚輩。”
孔融在弟兄七個中排行第六,從小就舉止率真質樸不失規矩。還在四歲的時候,孔融每次跟幾個兄長分吃梨子,總是挑選最小的梨子。長輩發現后問他原因,孔融回答說:“我歲數小,按理就應當拿小的。”從此以后,家里人都很賞識器重孔融。
“禮讓”的精髓在于化解、“調諧”
現實意義:王泰生長在官宦世家,后來從著作郎(大約相當于現在國務院負責史志編纂工作的職務)干起,做官做到吏部尚書、左驍騎將軍(分別大約相當于現在的組織部部長、北京衛戍區警衛部隊最高長官職務)。孔融是孔子的第二十一代孫子,因為敢說敢為,一生歷盡波折,最后被漢獻帝任命為太中大夫(大約相當于現在的人大常委委員),負責參謀議政、顧問諫言。王泰的“讓”,是明白長輩自有分寸,會統籌照顧所有人,自己不應當也沒必要逾越規矩。孔融的“讓”則更加主動,“選小的”不是為了討好誰,而是清楚自己所處的位置,不該自己享用的,自覺不去“伸手”。
現代,“禮讓”廣泛被用于道路交通、文明出行、排隊秩序上,成為新時代的社會風尚。鄭州、青島、深圳等多地已先后將“文明禮讓”列入地方法規,上升至立法層面。2015年1月,浙江海寧某駕駛人因未禮讓行人被交警罰款,成為全國首例“斑馬線之罰”。
4.張良受書——守時
張良受書的典故蘊含了另一個重要禮儀——守時
(清·嘉慶御題明李在人物畫《圯上授書圖》)
良嘗間從容步游下邳圯上……殊大驚,隨目之。父去里所,復還,曰:“孺子可教矣。后五日平明,與我會此。”良因怪之,跪曰:“諾。”五日平明,良往。父已先在,怒曰:“與老人期,后,何也?”去,曰:“后五日早會。”五日雞鳴,良往。父又先在,復怒曰:“后,何也?”去,曰:“后五日復早來。”五日,良夜未半往。有頃,父亦來,喜曰:“當如是。”出一編書,曰:“讀此則為王者師矣。……”——《史記·卷五十五·留侯世家第二十五》
原文大意:張良跪在圯(音“移”)橋上耐心給老人穿上鞋子后,眼看著老人大笑而去,不由得直發愣。走了一里地左右,老人又折返回來,對張良說:“你這個小子還不錯,有出息。五天后天亮的時候,你跟我在這里見面。” 張良的爺爺和父親先后做過五代韓王的國相,張良自己也見過不少能人異士,博浪沙行刺秦王的大力士就是他親自挑選物色的。所以看到這個老人非比尋常,年輕氣盛的張良并沒有怠慢,就跪在地上一口答應老人的約定。
五天后,張良一大早就往橋上趕去。老人顯然已經在這里等了很久,板著臉沖張良發了脾氣:“你跟老人家約了時間卻晚到這么久,有這樣的么?”老人隨即轉身離開,甩下一句:“過五天再來!”五天后凌晨雞鳴時分,張良早早動身趕往橋上。沒想到老人又先一步在橋上等他,見到張良又教訓他說:“有你這樣晚的么?”再次甩下一句“五天后再來!”轉身走了。又過了五天,張良不到夜里十二點就動身出發。到橋上后,等了一會兒,老人也來到了會面地點。看見張良在這里等候,老人笑著說:“這才像話嘛!”接著掏出一卷竹簡書,叮囑張良:“讀懂這本書,你就可以輔佐君王,成就一番事業!”
在現代商務禮儀中,守時且提前到達是不成文的規矩。
現實意義:這是張良在行刺秦始皇失敗后,躲避大搜捕隱居下邳(今徐州)期間發生的一段故事。老人在橋上傳給張良的這本書,相傳就是呂尚、姜子牙合著的《太公兵法》。張良后來憑借智謀輔佐劉邦,成為西漢開國功臣,應下老人的預言,并成為封建王朝建國歷史上為數不多的能功成身退的人物。歷代對張良的評價都非常高。清代嘉慶皇帝認為張良才智雙全而且隱忍善謀,所以能夠開創西漢400年基業。在這個故事中,除了忍耐老人的百般刁難,張良展現了另一個優良品格,即“守時”。在“博浪沙刺秦”這種不靠譜的事件過后,僥幸逃脫的張良不斷在反思自己。橋上發生的這段故事,可以視為年輕氣盛的張良變得靠譜的象征。
守時讓人顯得“靠譜”。無論公務集會、還是私人邀約,參與者、受邀方應提前5至10分鐘到達地點,并盡可能做好萬全準備。這不僅僅是對他人的尊重,更是對自己的負責。?